考試院新聞稿 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定於10月舉行 秘書處公關科 中華民國97年7月3日
考試院院會今(3)日決議,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定於本(97)年10月18日起在北部、中部、南部考區同時舉行。 考試院蔡代理秘書長良文表示,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7類科,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26類科,及五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1類科,合計暫定需用名額308名。本項考試對視覺障礙或上肢障礙致書寫試卷困難應考人,延長其考試作答時間20分鐘;如因腦性麻痺、協調性功能不佳,雙上肢障礙肌肉萎縮,致書寫試卷困難者,由考選部提供電腦協助作答,並延長其考試作答時間20分鐘。另本項考試因性質特殊,應考人行動不便,依試場規則第2條第3項之規定及96年辦理本項考試例,准許應考人每節考試開始15分鐘內入場應試。